你不准爱我
2014年8月,写了一篇音乐评论《爱是一件“必须”的事》,那个时候我就知道,有一天我会写它的姊妹篇《你不准爱我》,文学评论。
在文学中,这个传统何其可爱。
这个可爱的传统,即是对爱的不自知。
我们慢慢谈。
流传甚广的传说中,常常有状如爱情绝缘体的呆子。比如梁山伯。
男生很容易出呆子,特别是在书堆里待久了,不知人情世故是如何的。
不过,女生也出呆子。
《中国文学史话》讲:不知哪朝哪代的事了,有个女子伴着个书生在湖边散步。她自从知道了书生爱她,一直想着要不要拒绝。
今天她走了走觉得充满喜悦,说话之间,她忽然侧到一边,看着书生说:
“我两人亲是亲,但是我不恋爱。”
这个女子是读书的,不然想不出这等道理;
书生更是读书的,所以我猜不出他的反应。
想起那篇乐评中,男生同样面对女生的“强势”,
不知能否改一句名言——男人啊,在爱情里你的名字是弱者。
哈哈哈
女子的话有没有道理?再没有这么合理的了。
我们比旁人亲,这是可以的,但是说好了,你不准爱我,我也不会爱你。
像抛出去一份爱情禁令,而且她发出去,书生这一方必须同意,似乎如此,就能保证爱情不会发生。
在这份微妙微笑的画面里,这女子的可爱在于她不知“恋爱是可以未有提名的”。
就是两人交往时,并未冠以对象之名,等到有所觉察时,早已情根深种,反悔无门了。
这就谈到爱情的境界。
一定有人认为,佳偶天成是爱情最好的状况,——我也觉得很不错。
但是,比“佳偶天成”更好的状况是:对爱情不自知。
你没有看过爱情的书,不懂得爱情的道理,还没学会现代人的挑拣原则……
你跟一个人在一起,喜悦地在一起,完全发乎本心,在浑然不觉的状态,神鬼不知地恋爱;
而这之后,在某个天光乍开的瞬间,你才惊觉爱情的一切!
韩松落写过一句话,我曾把它发到微博上,得以保留下来:
时间愉快地过去。幸好有你我同台,互相取暖,互相深深相爱,而不自知。
但愿世上每一对恋人,都不丈量爱的情意,稀里糊涂地在一起过一生,幸福的道理竟还是不知为妙~
评论